中来股份8月10日发布公告,控股股东与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解除之前双方签署的控股权转让相关协议,主要原因是“双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投资等重大事项未能达成一致”。
中来股份曾于6月20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张育政与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及《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披露的信息内容详细,涉及多项具体的工作安排,应该是各方经过多次深入沟通商谈的结果。在公告中明确提出提一次股份协议转让履行的先决条件中,没有提到双方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投资等重大事项达成一致,反倒是重点提了需要尽职调查以及需要贵州国资委的审批;而且,控股权、表决权即将出让,怎么还会有需要双方对经营管理、投资等重大事项达成一致的问题呢?
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是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前身为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同时也是国投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而后者是本次交易的一致行动人嘉兴聚力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这样一个框架协议的签署肯定是得到贵州乌江能源集团的认可的,而且一般来讲,贵州省国资委很可能也是事先知晓此事;同时,一致行动人又是关联公司,国投聚力预计在促成本次交易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贵州乌江能源集团官网上的介绍,公司的职能定位是四个主体,其中包括“清洁能源开发主体”。所以,控股收购中来股份,很可能是贵州乌江能源集团加强在清洁能源领域布局的重要步骤之一。(中来股份在网上互动平台上回答投资者提问时曾表示,乌江能源集团在“十四五”期间,向国家能源局申报光伏电站2.48GW,未来每年预期有几百个MW的增量发展)。
因此,在以上这些背景下,此次交易没有达成,颇为意外。
证券市场周刊记者林依达曾于框架协议签署后发表文章质疑中来股份的财务状况。在公司2019年的年报中,长期应收款同比2018年增加了9.36亿元,增幅高达234.6%;对比来看,中来股份2019年的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了还不到8亿元。公司2017年至2019年合计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5.98亿元,而同期合并报表净利润合计为6.54亿元,两者相差12.52亿元,严重不匹配。另外,存贷双高的问题也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
公司在2019年年报中以及在与资本市场的沟通中一直强调公司在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但收入数据仍然按照背膜、电池组件及系统两部分为主要口径进行披露,为什么不披露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收入情况呢?
2019年9月至11月,林建伟夫妇合计减持3596万股,获得资金接近4.4亿元,但为何林建伟夫妇的股票质押率仍然高达99%,钱去哪里了呢?
中来股份发布2019年年报时更换了服务9年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今年7月公司财务总监李炽离职,这两件事情都在今年发生,是巧合还是有背后其他原因?
综上,我们不禁要问,贵州乌江能源取消交易背后的真实原因是什么?是否是发现了公司的重大问题(如果发现重大问题,能否披露一下)?上述财务数据背后的真实情况到底是什么问题?长期应收款明细能否披露?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的收入明细是否可以公布?实际控制人去年9月份之后出让股权的资金用途是否能够解释说明一下?
在公告控股股东与贵州乌江能源解除协议的同时,中来股份还公告了控股股东与杭锅股份(002534)签署《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基本内容与之前和贵州乌江能源签署的类似,主要不同点是第一次转让的价格,由7.9181元/股变为9.9元/股。作为中来股份的控股股东,交易价格的上升当然是好事情,但作为交易另一方的杭锅股份,真的有必要溢价这么多来收购控股权吗?真的认为贵州乌江能源的退出只是“双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投资等重大事项未能达成一致”吗?中来股份的真实财务状况是否已经查清楚?
希望中来股份和杭锅股份都能给各自的小股东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