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4日,深圳市政协举行“加快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城市”专题协商会,为推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区域文化中心城市以及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现代文明之城集思广益、贡献智慧。市政协文化文史委及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等委员代表参加会议。
我司王富海董事长作为市政协常 委受邀在会上发言,着重建议以申报世界遗产为标准,提升城中村的文化魅力。
以面积而论,深圳城中村用地总规模约320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6,城中村租赁住房约占全市总租赁住房的70%;以人口而论,当前居住在城中村的人口也占到全市总人口的60~70%。占据“半壁江山”的城中村无疑是深圳独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下而上“生长”的“活力深圳”,而城中村以外则是自上而下“规划”的“秩序深圳”。“两个深圳”融合互补的多元包容环境,是深圳成功的“特殊密码”。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刘易斯·芒福德说:“城市是文化的空间,城市的首要功能是文化的传承和教化。”城中村对于深圳的城市发展具有突出贡献,它既是文化底色的源泉,也是文化传承的媒介。城中村是最能体现和传承深圳移民文化的场所,因而也正是深圳进行现代城市文明教化的重要平台。
面向未来,城中村将在深圳文化发展中扮演愈发重要的角色。一方面,城中村作为具有“自我生长”能力的“活的”空间,能够主动跟随城市变化而自我演化,实现成本最低、效益更高的结果。另一方面,随着时间的进化,城中村可以容纳和沉淀更久远的城市文化印迹,避免出现城市文化的“断层”。深圳城中村完全可以在村民、村集体和城市政府各方的共同合作下,探索一种更具生命力的地域文化生产模式。
会上,王富海董事长针对城中村进一步保护和发展的需要,建议要尽量多地保留城中村,明确将综合整治作为城中村更新的常态制度,并丰富以城中村为对象的文化活动,既让村内的人有文化归属感,也让村外的人对城中村产生文化认同感。
此外,王富海董事长在建议中特别提出,希望政府能把城中村作为深圳的文化特色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深圳的城中村符合《世界遗产公约》第1条“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的定义,且具备“操作指南”中第77条要求的若干项“突出的普遍价值”:
第一,代表创造力。城中村与深圳发展同步,共同生长,自下而上,形成独特的建筑形态和空间风貌,容纳大量外来人群,成为承载深圳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形态,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建设实践。
第二,产生技艺影响。深圳的城中村形成了独特的自组织建设模式,在布局、设计和建造方面,对整个珠三角地区的村镇混杂区(Desakota)建设产生技艺影响。
第三,文明见证。城中村保存了深圳传统文化的历史记忆,见证了深圳改革开放并发展为世界城市的历史进程,并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容纳外来人群、提供非正规服务的重要空间载体的作用。
第四,建筑范例。城中村建设运用了一种自组织、低成本、逐步更新且适合特定发展需求的建筑技艺,与政府的整治改造相结合,成为建筑设计与建造模式的典型范本。
深圳城中村是“活的”、正在形成的世界级文化遗产,可以理解为“预申报”或者“期待中”。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本身是一种态度,即深圳文化的态度。
王富海董事长说:“深圳的城中村不仅体现了深圳人的创造力,也见证了深圳城市文明的发展变迁。我希望深圳能够把城中村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准来认识它的价值,重视、呵护、保护它的发展,指引它的改造,让城中村成为深圳最有价值和魅力的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