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证基金组建运行成效明显
随着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粮食收购逐步由政策性收购为主转向市场化收购为主。由于粮食行业具有基础性、弱质性、微利性等特点,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小微企业大多底子薄、有效资产少,资信等级不高,市场化收购粮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为帮助企业“有钱收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导各有关省份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自愿、统一管理、封闭运行、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原则,由政府和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出资,组建运行信用保证基金,为粮食企业市场化收购融资提供担保,帮助参与企业获得存缴基金10-15倍的贷款,支持企业入市收购。
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省特别是粮食主产省份积极组建运行信用保证基金,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粮食主产省(区、市)和山西、广西、新疆共16个省(区、市)组建并运行了信用保证基金。
据介绍,信用保证基金作为粮食市场化收储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支持政策,通过为粮食企业融资增信,发挥托底保障和引导带动作用,有效激发各类资金投入粮食市场化收购,推动实现“优粮优价”,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农民持续增收。信用保证基金等支持政策落地实施,有力推动了粮食市场化收购,大幅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有力推动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信用保证基金发挥融资增信作用,有效降低了银行信贷风险,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为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小微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信用保证基金项下贷款按照基准利率计息,比全国银行贷款平均融资成本低约2.2个百分点;新疆等地还因地制宜出台信用保证基金项下贷款贴息政策,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有效缓解粮食企业融资难、融资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