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核心增长极之一。白皮书显示,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由2005年的2.6万亿元扩张到2019年的35.8万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由2005年的14.2%提升至2019年的36.2%。
数字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已成为我国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关键抓手。白皮书显示,按照可比口径计算,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名义增长15.6%,高出同期GDP名义增速约7.85个百分点,高出同期第一产业名义增速6.8个百分点,高出同期第二产业名义增速9.79个百分点,高出同期第三产业名义增速6.54个百分点。与2005年相比,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增长12.7倍,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0.6%;而同期GDP仅增长4.3倍,年复合增长率为12.6%;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增长2.2倍、3.4倍和5.9倍,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8.7%、11.1%和14.8%。由此可以看出,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动力。
我国数字经济的地位更加突出。白皮书指出,数字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升,从2014年到2019年的6年时间,数字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始终保持在50%以上,2019年数字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7.7%,成为驱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核心关键力量。